來源:中國證券網 | 0評論 | 5078查看 | 2015-07-23 10:06:00
業(ye)界期(qi)盼(pan)已久的微(wei)電網(wang)(wang)指(zhi)(zhi)導(dao)意(yi)見終于(yu)落地。昨日,國(guo)家(jia)能(neng)源(yuan)局發布《關于(yu)推進新能(neng)源(yuan)微(wei)電網(wang)(wang)示(shi)范(fan)項(xiang)(xiang)目(mu)建設(she)的指(zhi)(zhi)導(dao)意(yi)見》(下(xia)稱《意(yi)見》),鼓勵聯(lian)網(wang)(wang)型、獨立(li)型新能(neng)源(yuan)微(wei)電網(wang)(wang)示(shi)范(fan)項(xiang)(xiang)目(mu)建設(she),并提(ti)出(chu)(chu)具體(ti)技術要求(qiu)和數量要求(qiu),2015年(nian)各省申(shen)報1-2個示(shi)范(fan)項(xiang)(xiang)目(mu)。分析人士指(zhi)(zhi)出(chu)(chu),意(yi)見中沒(mei)有提(ti)出(chu)(chu)具體(ti)項(xiang)(xiang)目(mu)補貼,對行(xing)(xing)業(ye)是規范(fan)性(xing)利好,也能(neng)促進新能(neng)源(yuan)消納(na),倒逼電改,整體(ti)促進新能(neng)源(yuan)行(xing)(xing)業(ye)發展。
配套政策方面,能源局表示,將結合項目經濟性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具體支持政策,鼓勵各地區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支持新能源微電網建設和運營的政策措施。
根據《意見》,新能源微電網示范項目建設的目的是探索建立容納高比例波動性可再生能源電力的發輸(配)儲用一體化的局域電力系統。可依托已有配電網建設,也可結合新建配電網建設;可以是單個新能源微電網,也可以是某一區域內多個新能源微電網構成的微電網群。
《意見》指出,新能源微電網是“互聯網+”在能源領域的創新應用,對節能減排和能源可持續發展有重要意義,同時也是電網配售側向社會主體放開的一種具體方式,推進電改和新能源發展。
中國循環經濟協會可再生能源專業委員會政策研究部主管彭澎告訴記者,該意見首先是為完成“十二五”的目標。《可再生能源發展“十二五”規劃》中明確指出,到2015年,我國將建成30個新能源微電網示范工程。而由于成本較高目前微電網在建及已建成項目較少。
值得一提的是,因通常需配套儲能,且電價成本較高,此前業界普遍預期微電網項目將獲得一定項目補貼,但此次指導意見中并未提及。有關人士向記者透露,下一步將出臺一個儲能的配套文件,不過由于財政原因也未提及補貼。
“目前這個微網的示范項目,報送條件,如微網內可再生能源裝機與峰值負荷功率比值達50%以上是比較高的,一般還不好申請。”彭澎說,沒有補貼,對愿意長期投資微網和儲能開發的企業是錦上添花,這樣行業也不會亂。
從發布政策看,主要針對示范項目,沒有提及補貼,雖然打消了一些企業的積極性,然而從文件發布的規模和技術要求看,更多偏規范,是對剛進入微電網領域的企業設立了一個門檻。“這就使得企業不會盲目投資,考慮商業化運作,更多是從驗證技術、促進新能源消納的角度推動行業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