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寧夏發改委 | 0評論 | 8175查看 | 2016-02-19 12:59:00
2月17日,寧夏回族自治區發展改革委在其官網上,發布公告稱,根據《政府核準投資項目管理辦法》(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2014年第11號令),項目核準文件自印發之日起有效期2年,在有效期內未開工建設也未按照規定向原項目核準機關申請延期的,原項目核準文件自動失效。
此次被叫停的光伏、光熱項目10個,裝機容量共計23.25萬千瓦,其(qi)中(zhong)包含寧夏鹽池哈納斯(si)能源公(gong)司(si)鹽池高(gao)沙窩光熱試驗電站92.5MW工程(cheng)項目。
此前,哈納斯新能源集團總裁馬富強曾于2011年宣布該項目正式開工,哈(ha)納斯投(tou)資共22.5億元,是國內首個槽式太陽能-燃(ran)氣(qi)聯合循環(huan)發電(dian)示范(fan)項目。該項(xiang)目規劃容(rong)量 92.5MW,計劃于(yu)2013年(nian)10月建成投產,建成后相當于(yu)每年(nian)節約標準煤10.4萬噸。

表:被叫停的10個項目